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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稻香村首度公开回应商标争议

美食首页 人民网 2016年04月05日 10:31 A-A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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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稻香村(以下简称“北稻”)与苏州稻香村(以下简称“苏稻”)商标权之争愈演愈烈。苏州稻香村昨日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,首度对“稻香村”商标争议案作出回应。

  “苏稻”在声明中宣称,苏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的真正源头。“苏稻”有关负责人表示,苏州稻香村是驰名中外的老字号稻香村的始创者,自乾隆38年(1773年)创立持续经营至今已有243年的历史,完整传承了南派糕点的传统手法技艺,是1999年国家在糕点类首批命名的中华老字号,苏式月饼制作技艺已被列入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保护项目。自清末起,“苏稻”的店员、技术人员分赴各地立号开业。“苏稻”成立一百多年后,其南派糕点手艺被传入北京,北京稻香村注册的“禾禾禾”商标,也表明了它的传承来源。

  “苏稻”还在声明中一再强调其为“稻香村”商标的唯一持有者。据其提供的有关资料,“苏稻”现持有的“稻香村”商标早在1983年即向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,并2013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。2003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,2008年1月22日至12月30日,“北稻”曾两次被授权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,双方签订许可合同并于商标局备案,声明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。

  “苏稻”指称,近年来,随着双方市场竞争激烈的加剧,“北稻”除在糕点类持有三禾注册商标外,又于2008年被授权期间,在明显侵犯了“苏稻”在先“稻香村”注册商标权的情况下,申请注册“北京稻香村”的注册商标;该申请被驳回后,又于2010年再次申请注册。“苏稻”在声明中直指,“北稻”此种注册行为不仅违反了最起码的诚信经营商业原则,而且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误认和混淆。

  “苏稻”在声明中进一步表示,在“稻香村”商标注册和争议审理过程中,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的因素,有违公平正义理念。“首先是明显侵权的注册商标竟然被通过了;而后在诉讼中,苏州稻香村一审提交了44份证据,二审补强了12份证据,但法院几乎全部采信北京稻香村证据,漏审苏州稻香村众多重要证据或不予采信,对漏审重要证据也没有给出任何正当理由。”“苏稻”在声明最后强调,将继续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。(冯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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